索 引 号:004312706/2020-32723 分类: 诸政办字 ; 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0年12月07日
名  称: 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
文  号: 诸政办字〔2020〕23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属各重点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做好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09号)和《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潍政办字〔20209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市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组织开展普查,全面获取我市主要致灾信息、重要承灾体信息和历史灾害信息,掌握重点风险隐患情况,查明区域抗灾减灾能力。以调查为基础、评估为支撑,客观认识当前全市致灾风险水平、承灾体脆弱性水平、综合风险水平、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和区域多灾并发群发、灾害链特征,科学预判今后一段时期灾害风险变化趋势和特点,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二、普查对象和内容

()普查对象普查涉及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山林火灾等主要灾害类型。承灾体调查对象主要包括遭受灾害破坏和影响的居民、生命线工程、公共服务系统和三次产业所涉及的人口、房屋、基础设施、财产、自然资源与环境和区域经济等。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对象包括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属重点园区管委会,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以及水利工程、地质灾害防护工程、避难场所、山林防护等防灾减灾工程。

() 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各类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政府、社会力量和企业、基层等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主要自然灾害、次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自然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三、时间安排

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1231日。2021年至2022年为全面普查阶段,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编制单项和综合灾害风险与防治区划图,形成普查成果。

四、普查组织和经费保障

成立诸城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实施全市普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属各重点园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实施当地的普查工作。根据鲁政办字〔2020109号文件要求普查工作经费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分级负担省级财政主要负责省本级相关支出及省级部门承担的跨市普查工作相关支出,市、县按照事权支出责任承担本级支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勤俭节约、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与自然灾害防治相关领域现有资金的统筹整合,避免重复安排,严格绩效考核杜绝浪费和违规使用。

五、工作要求

()加强统筹协调按时完成普查任务各级政府要从相关部门、专业机构抽调工作人员,配强普查办公室工作力量。各级普办公室会同各成员单位编制本级普查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做好技术指导、业务培训、普查调查、质量控制、信息汇总和分析评估等各项工作。充分发挥高校、科研机构、社会力量等专业技术力量作用充实普查技术队伍。充分利用和整合已有资源数据实现部门间数据信息共建共享。

()加强质量控制确保普查成果真实准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如实填报数据确保数据完整、真实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纂改普查数据。普查结果要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审核,统一向社会发布。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认真做好普查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支持普查工作。充分利用多种媒体渠道,通过新闻报道、政策解读等多种方式,深入宣传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诸城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27

(此件公开发布)


诸城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 孟祥韬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 刘大伟  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陈会兵  市应急局局长

 王增淑 市财政局副局长

委 员:     市发改局党组成员,市新旧动能办公室副主任

王志强 市委教育工委委员

谢成斌 市工信局副局长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级主任科员

迟名闻  市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市住建局党组成员

刘朝阳 市交通局副局长

黄建伟  市水利局党组成员

张金强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晓慧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王佃昆 市卫健局副局长

李凤华 市应急局党组成员

张鸿雁  潍坊市生态环境局诸城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刘墨忠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副书记

   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市综合调查队队长

徐永贵  市林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王桂相  市教体局三级主任科员

逄金亮  市地震防控中心副主任

宋炳强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王茂文  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孙金森 市气象局三级主任科员

郑凤楼  潍坊银保监分局诸城监管组负责人

李兆林  市消防救援大队党委委员、密州消防救援站副站长

祝立邦  市滨河片区工作专班领导小组成员

   市联社四级主任科员

   昌城镇科技文化体育服务中心主任

杨术洪  林家村镇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邱增奎  密州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胡玉刚  龙都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王炳坤  舜王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刘业光  枳沟镇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贾悦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石桥子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李玉海  相州镇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李宗全  昌城镇生态保护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副主任、安监所所长

巩传宝  百尺河镇二级主任科员

张茂华  辛兴镇党委委员

沈夕杰  林家村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孙大伟  桃林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张崇福  皇华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主要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李凤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人员变动,按程序以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自行发文公布。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属于新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即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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